深圳外資代表處或辦事處提交工商年報的通知
深圳市市場(chǎng)監督管理局關(guān)于責令外國企業(yè)常駐代表機構限期提交年度報告的通告
深市監通告〔2015〕3號
依據《外國企業(yè)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》第六條、第三十八條的規定,尚未提交2011、2012年度報告的外國企業(yè)常駐代表機構(名單見(jiàn)附件),須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日內,到市市場(chǎng)監督管理局提交年度報告并接受處理;逾期仍未提交年度報告的,本局將依法吊銷(xiāo)登記證。
代表機構提交年度報告,按屬地管轄原則到下列單位辦理:
福田局電話(huà):83456041;羅湖局電話(huà):25655837;
鹽田局電話(huà):25251243;南山局電話(huà):26868343;
寶安局電話(huà):27836200;龍崗局電話(huà):28908991;
光明局電話(huà):88211081;坪山局電話(huà):89369040;
龍華局電話(huà):23330302;大鵬局電話(huà):84238903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未提交2011、2012年度報告的外國企業(yè)常駐代表機構
深圳市市場(chǎng)監督管理局
2015年8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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